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
一、具有易燃、易爆、腐蝕、有毒等性質,在生產、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、財產損毀的物品,均屬危險物品。
二、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,嚴格執(zhí)行危險品的配裝規(guī)定,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,寧波三乙醇胺,必須嚴格隔離。
三、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,必須指派有專業(yè)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。
四、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,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。嚴禁隨便傾倒物料。
五、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,要嚴格執(zhí)行防靜電的有關規(guī)定。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,三乙醇胺 早強劑,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、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于正常狀態(tài),按要求啟閉閥門,并隨時檢查液位,防止溢料,往桶內灌裝物料前,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,灌裝時要認真負責,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,防止跑、冒、滴、漏,三乙醇胺二乙醇胺,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干凈,不得留有殘液。

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
一、必須嚴格執(zhí)行出入庫發(fā)放制度,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(fā)事故。
二、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、密封,發(fā)現(xiàn)破損、殘缺、變形等情況,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。
三、裝運易燃、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,油酸三乙醇胺,應懸掛危險品標志,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。
四、罐區(qū)、裝置區(qū)要保持整潔,對散落的易燃、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。用過的棉紗、抹布、手套等用品,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。
五、裝卸易燃、易爆物品,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,不準穿帶釘子的鞋,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,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。
六、進入廠區(qū)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。
七、備有適當種類和數(shù)量的消防器材,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。消防器材附近,嚴禁堆放其他物品。
八、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。
九、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面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。
